9月20日0—24时,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:
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8例: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8例,内江9例,遂宁4例,宜宾1例,6例由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(宜宾2例,内江2例,泸州1例,阿坝1例)。
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7例: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13例,成都1例,内江8例,遂宁2例,达州2例,阿坝1例。
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(在成都,其中2例为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)。
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0例(在成都)。
新增治愈出院病例89例,无新增疑似病例,无新增死亡病例。
截至9月20日24时,凉山州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21例,目前在院治疗5例,累计治愈出院16例。
(一)省外重点地区来(返)凉人员管控要求
(二)省内重点地区来(返)凉人员管控要求
1、对近7日内有遂宁市、内江市、宜宾市旅居史的跨市(州)流动人员,自抵达之日起,实施5天居家隔离,第1、2、3、5日,完成4次核酸检测,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,方可解除隔离(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,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,实施5天集中隔离)。9月17日以来,抵达各县(市)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,补齐5天居家隔离。居家隔离期间,足不出户,上门采核酸。
2、对近7日内有成都市旅居史的跨市(州)流动人员,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抵凉后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(抵达立即开展“落地检”,每次间隔24小时,就近就地实施),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前不流动、不外出,居家监测。
(三)州外其他地区来(返)凉人员管控要求
(四)州内跨县市流动人员管控要求
州内各县市跨地区流动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。
不主动申报、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,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有关规定,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。